产品介绍:
“小微企业综合授信”是杜尔伯特农商银行、肇州农商银行向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
手续简便,额度高,随用随贷,循环使用。
贷款对象:
服务辖区内的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为个人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含)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服务区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3.具有稳定的、合法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提供动产作为抵押物的,原则上动产仓储场所需安装监控设备,且保证监控能覆盖所有进出口、仓储库房等场所及晾晒场地,设备至少能够保存监控资料一个月(含)以上;能够对抵押物进行单独保管,实现本行对其单独监管;
5.提供活体抵押的,原则上“养殖场”所有设备、设施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动产质押登记,登记价值参照买入凭证和实际折旧价值,由借款人和贷款经办行双方共同确认;“养殖场”销售抵押的活体时,须先向贷款经办行偿还与所销售活体等额的借款本息,经贷款经办行确认“养殖场”足额还款后,方可允许销售;
6.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行为及不良嗜好;
7.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人拥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营业执照,从事特种行业的还应持有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2.在服务区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3.提供动产或活体作为抵押物的,原则上动产仓储场所、牧场需安装监控设备,且保证监控能覆盖所有进出口、仓储库房、牛舍等场所及晾晒场地,设备至少能够保存监控资料一个月(含)以上;
4.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5.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销售资金回笼正常,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