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创新积分制贷款,是指本行向辖区内的科技创新企业发放用于生产经营及研发所需资金的贷款。
贷款对象:注册、纳税和统计关系均在大庆市高新区且被列入《大庆市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榜单》中的企业。
贷款用途:贷款用途为企业生产经营及研发所需资金。
贷款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借款人资金需求、创新积分、资信评估系数、担保能力、偿债能力综合确定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为500万元。
最终贷款额度=依据《大庆市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榜单》,(创新积分*1.5万元)*资信评估系数。《大庆市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榜单》及创新积分在大庆市融资信用征信服务平台查询。
贷款期限: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还款方式:合理约定还款期限及还款方式,采取按月(季)结息。
申请创新积分制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必须为《大庆市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榜单》中的企业;
(二)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三)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股东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五)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生产经营正常且合法合规,财务状况较好,发展前景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六)借款人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借款人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
(八)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