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是指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本行申请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一项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贷款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和应收账款额度合理确定。原则上债务人为企业的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债务人为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的,且借款人以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权作为质物的可按结算周期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
贷款条件:1.借款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并办理年检手续;
2.成立时间原则上要求2年(含)以上,具有不低于30%(含)的自有资金;
3.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
4.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5.借款人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良好;
6.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借款人须在经办行开立基本账户,并自愿接受本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8.与应收账款付款人原则上有1年(含)以上完整的交易记录,履约付款正常,且无任何债务纠纷,特殊情况需予以说明;
9.质押的应收账款未到履约期且单笔账龄不得超过六个月(含);
10.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