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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定存款

  一、产品简介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单位存款人通过与本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约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在约定期限内,对其基本存款额度内(含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

  二、适用客户

  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

  三、客户价值

  (一)、流动性强:协定存款灵活自由,单位客户日常结算不受任何影响;

  (二)、收益较高:超过约定额度的部分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存款;

  (三)、可同城通存通兑:在已开通对公通存通兑业务的城市,通过中国银行同城分理处以上联机网点,可办理存取款业务。

  四、银行价值

  (一)、取得成本较低且较为稳定的资金;

  (二)、提高客户账户收益,巩固银企关系。

  五、货币种类

  人民币。

  六、交易渠道

  客户经理、柜台。

  七、客户申办条件

  (一)、只要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单位存款人均可申请办理单位协定存款;

  (二)、单位协定存款基本存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

  (三)、单位协定存款账户按季结息;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出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八、客户需提交的资料

  (一)、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客户,需向银行提交办理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委托书(授权书)、预留印鉴;

  (二)、尚未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还需按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交结算账户开户资料;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有)的有效身份证件。

  九、行内审批处理流程

  (一)、申请开立协定存款账户;

  (二)、客户提供开户相关资料、单位委托书(授权书)、预留印鉴等资料;

  (三)、资料经人民银行核准和我行客户经理、柜台人员审核后,为其开立结算账户,同时由系统自动产生协定账户。

  十、标准费率

  按照《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服务项目收费价目名录》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利率标准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存款利率政策及我行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计结息方式

  协定存款是指客户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行公布的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每季末月二十日或协定存款户(B户)销户时应计算协定存款利息。季度计息统一于季度计息日的次日入账;如属协定存款合同期满终止续存,其销户前的未计利息于季度结息时一并计入结算户(A户)。

  十三、行内定价管理部门

  计划财务部。

  十四、银行风险

  (一)、操作风险:如未按有关规定核对客户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并登记、发生B户直接对外支付、人工操作A户、B户之间的资金划转、支付金额超过A户存款余额时未经分理处主任级(含分理处主任)以上有权签字人授权等;

  (二)、反洗钱风险:未按照反洗钱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或者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的,有可能处以2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可能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合规风险:如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为客户开立结算账户,有可能面临人民币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及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五、客户风险

  法律合规风险: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仍通过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方法,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有可能触犯刑律,处以罚金、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十六、所属条线

  公司业务部。

  十七、外部法规/监管文件

  (一)、《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2号)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银发[2005]16号)

  (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

  (五)、《关于印发《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3号)

  (六)、《关于印发<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485号)

  (七)、《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93号)

  (八)、《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 1988年9月12日发布)

  (九)、《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2号)

  十八、内部管理文档

  (一)、《大庆大庆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二)、《大庆大庆农村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三)、《大庆大庆农村商业银行现金出纳管理办法》

  (四)、《大庆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管理办法》

  (五)、《大庆大庆农村商业银行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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